第七條 本協會會員包括單位會員和個人會員。
從事醫療器械及其相關產業的法人和自然人均可申請成為本協會的會員。
單位會員是以本單位名義、指派專人(可為法人代表、董事長、總經理,醫院系統原則上為主管設備的副院長)代表本單位參加理事會工作;
個人會員即指自然人,其以個人身份參加理事會工作。
第八條 申請加入本協會的會員,必須具備下列條件:
(一)承認并擁護本協會的章程;
(二)自愿提出入會申請;
(三)單位會員須具備有效營業執照和相關合法資質,在本行業內具有一定的影響;
(四)積極參加本協會的活動,愿意接受本協會的指導并完成本協會委托的工作。
第九條 會員入會的程序:
(一)提出入會申請,填寫會員申請表,并提交相關資質資料;
(二)由常務理事會或秘書處討論通過,
(三)由秘書處發給會員證書。
第十條 會員享有下列權利:
(一)本協會內的選舉權、被選舉權和表決權;
(二)對本協會各項工作的建議權、批評權和監督權;
(三)優先、優惠獲得本協會發布的各種信息資料以及提供的相關有償服務,參加本協會組織的各種活動;
(四)捍衛自身權益不受侵犯;
(五)入會自愿,退會自由。
第十一條 會員必須履行下列義務:
(一)遵守本協會章程、執行本協會決議;
(二)參加本協會組織的各項活動,完成本協會交辦的工作;
(三)支持配合本協會在職責范圍內所進行的各項工作、包括如實提供有關資料和報表;
(四)維護本協會聲譽及合法權益;
(五)自覺遵守行規行約,嚴格自律,維護本行業共同利益;
(六)遵照本協會規定按期繳納會費。
第十二條 會員退會應書面通知本協會,并交回會員證。會員如果1年無故不交納會費或不參加本協會活動的,視為自動退會。
第十三條會費的交納,一般應在每年度的六月底前按時繳納會費。個別會員因特殊原因無能力繳納的,應在六月底以前提出書面申請報告,經協會常務理事會審批,可予以酌情減、緩、免、否則視同拖欠會費。
第十四條 會員如有嚴重違反本章程的行為,經常務理事會通過,予以除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