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醫療器械行業協會 會費收取及管理辦法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促進湖南省醫療器械行業協會(以下簡稱“協會”)的健康發展,規范協會會費的交納、使用和管理,根據民政部、財政部《關于調整社會團體會費政策有關問題的通知》和《湖南省醫療器械行業協會章程》等相關文件精神,結合協會的工作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會費是協會活動經費的主要來源,是協會建設的基礎,是開展協會工作的前提和保障。按期、足額繳納會費,按照本管理辦法繳納會費是每個會員單位應盡的責任和義務。
第三條 會費收取原則
(一)會費收取標準應堅持“權利義務對等、取之有度、用之得當、合理負擔”的原則,滿足工作需要,為更深入有效地為會員服務奠定基礎。
(二)合理確定年度經費預算。根據上年度會費收支情況和本年度工作安排,做出本年度經費預算,經常務理事會討論通過后執行。
(三)適當開展有償服務。經常務理事會批準,在法律法規許可的范圍內,按照市場化的原則,開展會員歡迎、社會認可的非營利性有償服務,全部收入用于協會自身建設和會員服務。
(四)大型活動經費單獨籌集經費。組織全行業的大型活動,或者單獨立項的項目,單獨籌集經費,不在正常年度會費內列支。
第四條 本辦法規定的會費,應按照國家統一會計制度的規定進行會計核算,堅持統一管理,合理安排,專款專用,厲行節約的原則。
第二章 會費的收取標準及繳納
第五條 會費的收取標準。
1、會長單位50000.00元/年、副會長單位10000.00元/年、常務理事單位2000.00元/年、理事單位1000.00元/年。
2、個人會員和非營利性會員單位(公立醫院、檢測所、審評中心、市州局)按自愿原則繳納會費。
第六條 會費收取實行每年度一次性交清。
第七條 各會長、副會長單位、常務理事、理事單位在接到繳納年會費通知后15日內,應按時將會費足額劃撥至協會賬戶,協會秘書處出具會費專用收據。
第三章 會費管理
第八條 一般性的日常支出經費由秘書處管理,秘書長審批。超過1萬元的開支由會長審批。固定資產購置或超5萬元的開支,報會長辦公會或常務理事會討論通過。
第九條 每年年末由會計師事務所對協會財務收支進行審計,并向會長辦公會或常務理事會報告審計結果。每年底向常務理事會或理事會作財務收支情況報告,同時抄報上級業務主管部門。
第十條 年度會費使用節余,結轉下年使用,不得向各會員單位分配。
第十一條 堅持勤儉辦會原則,會費收支高度透明,嚴格使用,厲行節儉。
第四章 罰則
第十二條 會員應按時、足額繳納會費,逾期未繳納的,由協會下發催收通知,并自逾期之日起按應繳納會費金額的萬分之五加收滯納金。
第十三條 各會長、副會長單位、常務理事、理事單位無故拖欠會費,逾期兩個月并經兩次以上催繳,仍然不交納的,除按第十二條規定加收滯納金外,由協會以正式文件的形式給予業內通報批評,同時抄報各會員單位監管部門。
第十四條 各會長、副會長單位、常務理事、理事單位無故一年不交納會費的,視為自動退會。該會員如申請重新入會,按新會員對待。特殊情況提出緩交申請并經常務理事會討論同意的除外。
第五章 附則
第十五條 協會會費標準的制定或修改須經常務理事會審議通過。
第十六條 本辦法自會員代表大會審議通過之日起執行。